Monday, 20 February 2012

又来一个拖车姐

怪事年年有,今年特别多。。。续公平姐后,又来个拖车姐,国阵果然是人才济济,英雌倍出。

我想说得是,违规泊车,犯法就是犯法,执法单位不拉车是给于方便,拉车是给于法办。。。跟几点拉车是没关系的。。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